志明與春嬌為夫妻,兩人共同興趣就是享受美食和假日烹飪廚藝交流,原本各自有工作,婚後志明任職公司大裁員,志明也因此面臨另尋新職之困境,夫妻倆商討後,決定共同努力達成兩人共同夢想-複合式餐廳經營。
兩人各自將婚前存款投入做為創業基金,並開始租店面買各式經營所需用品等,然開始經營後,二人意見經常不合,半年後春嬌決定退夥,但卻不知從何進行,因此欲諮詢律師詢問合夥事業退夥注意事項及相關程序為何?
志明與春嬌為夫妻,兩人共同興趣就是享受美食和假日烹飪廚藝交流,原本各自有工作,婚後志明任職公司大裁員,志明也因此面臨另尋新職之困境,夫妻倆商討後,決定共同努力達成兩人共同夢想-複合式餐廳經營。
兩人各自將婚前存款投入做為創業基金,並開始租店面買各式經營所需用品等,然開始經營後,二人意見經常不合,半年後春嬌決定退夥,但卻不知從何進行,因此欲諮詢律師詢問合夥事業退夥注意事項及相關程序為何?
報稅季節又要到了 雖然現在國稅局都提供線上試算 基本上只要有自然人憑證很多資料都會自動跑出來~~沒學過財務會計的也可以輕鬆上手
不過,基於常常還是會有人詢問所得稅相關問題
遺產稅基礎概念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規定於民法親屬篇,實務上與遺產稅有何關聯?不知大家有無聽過利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來節稅,究竟是節了哪個稅?實務上運用又是如何?先分別介紹何謂剩餘財產分配以及遺產稅相當初級之簡介,最後在說明兩者之關係,希望讓沒念過法律稅法的人也能一目了然^^